清惠集-刘麟

作品简介

十二卷。明刘麟撰。刘麟字元瑞,一字子振,号南坦,上元 (今江苏南京)人。弘治九年 (1496)进士,除刑部主事,进员外郎。曾寓居湖州,与吴婉、施侃、孙一无、龙霓结苕溪社、号为 “苕溪五隐。”累官至工部尚书,谥号清惠。著有《刘清惠集》。本集为刘麟曾孙所编,万历三十四年(1606)由湖州知府陈幼学刊刻行世。共十二卷,包括诗二卷,奏疏、杂文九卷,附录一卷,附录也算入卷帙内;集前有朱凤翔序。序称“其文出入秦、汉,诗则骎骎韦、杜”,似有过誉之嫌;而称“其标格高入云霄,胸中无一毫芥蒂,故所发皆盎然天趣,读之足消鄙吝,”则较为实际。王世祯 《艺苑卮言》评其诗说:“刘元瑞诗,如闽人强作齐语,多不辨”。陈田 《明诗纪事》说,其 “所著兴趣天然,颇似击壤一派。”今观其集,其诗的确有些情趣,但精警不足,有的诗味甚少。刘麟的诗文集尚有抄本传世;一为明抄本,题名为《刘清惠集》,不分卷,十行,二十字,绿格; 一为清抄本,题名为《坦上翁集》 (亦不分卷)。

作者简介

刘麟是明代的文人和官员,以博学多才和诗文闻名。

刘麟(1475年-1561年),字元瑞,晚号坦上翁,祖籍江西安仁县,后家居南京。他与顾璘、徐祯卿并称为“江东三才子”,在当时文坛上享有盛誉。以下是关于刘麟的一些详细信息:

生平简介:刘麟于明弘治九年(1496年)中进士,初任刑部主事,后历任郎中、绍兴府知府等职。在官场上,他因不依附权臣刘瑾而被罢官,直到刘瑾被诛后才得以复起。最终累官至工部尚书。
政治成就:在任绍兴府知府期间,刘麟有异政表现,即他的政绩与众不同,得到了认可。他在工部尚书任内力求节用,但因忤逆中官而被勒令致仕。
文学成就:刘麟博学能诗文,其作品流传至今。他的诗词全集《刘清惠集》收录了他的诗作,其中包括《恒阳饯乔白岩二首·其一》等诗篇,展现了他的文学才华。
个人趣事:刘麟晚年因财力不足未能造楼,他便悬篮舆于梁上,曲卧其中,自名其为“神楼”,显示了他不失幽默和随遇而安的生活态度。
去世之后:刘麟去世后,因其清正廉洁的形象,被追赠谥号“清惠”。
综上所述,刘麟不仅是明代的一位才华横溢的文人,也是一位有着显著政绩的官员。他的一生体现了当时士大夫的精神风貌,既有深厚的学识背景,也有坚持原则的政治品格。

目录


卷一
卷二
卷三
卷四
卷五
卷六
卷七
卷八
卷九
卷十
卷十一
卷十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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