变法通议-梁启超

作品简介

清末鼓吹维新变法的政论著作。梁启超著。共14篇。自1896年8月陆续发表于《时务报》。其中《论变法必自平满汉之界始》和《论变法后安置守旧大臣之法》两篇发表于1898年12月及1899年1月《清议报》第1册、第2册、第4册。后统收入中华书局1932年版《饮冰室合集》,列文集第1册。本书以资产阶级进化论的观点,论证了维新变法的历史必然性和必要性,并具体阐述了变法的途径。《变法通议自序》认为自然万物人类社会无时不变无事不变,指出“变者,古今之公理也”。《论不变法之害》则驳斥反对变法的论点,指出变法是大势所迫,“变亦变,不变亦变”,“变之权操诸已,可以保国”,“变之权让诸人”,中国就受人束缚驱使,要求学习日本明治维新,“因变致强”。《论变法不知本原之害》更批判洋务新政,主张“变法之本在育人才;人才之兴在开学校;学校之立在变科举;而一切要其大成,在变官制。”《学校总论》、《论科举》、《论学会》、《论师范》、《论女学》、《论动学》、《学校余论》、《论译书》提出变科举、立学校、兴学会、译西书以开民智、育人才的具体意见。《论变法必自平满汉之界始》主张通过满汉通婚及取消满人特权等方法,消平满汉界限,“合种以与他种敌”。《论金银涨落》主张改革清朝钱法,实行金本位制。《论变法后安置守旧大臣之法》为戊戌政变后补记变法时期维新派提出的安顿守旧大臣的办法。文字朴实流畅,言辞犀利,充满爱国激情,深受知识界欢迎。发表后风行海内,影响巨大,为资产阶级维新变法思想的广泛传播作出重要贡献。

作者简介

梁启超(1873年2月23日-1929年1月19日),字卓如,一字任甫,号任公,又号饮冰室主人、饮冰子、哀时客、中国之新民、自由斋主人。他是广东省广州府新会县熊子乡茶坑村(今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茶坑村)人。

梁启超是清朝光绪年间的举人,也是中国近代的思想家、政治家、教育家、史学家和文学家。他是戊戌变法(百日维新)领袖之一,也是中国近代维新派和新法家的代表人物。

早年,他接受了启蒙教育,不仅学到了不少传统的文史知识,而且还听到了许多悲壮激昂的爱国故事。他师从康有为,成为了资产阶级改良派的宣传家。在维新变法前,他与康有为一起联合各省举人发动“公车上书”运动,并先后领导了北京和上海的强学会。他还与黄遵宪一起创办了《时务报》,并在长沙时务学堂担任主讲,同时也著作了《变法通议》为变法做宣传。

然而,戊戌变法失败后,梁启超与康有为一起流亡日本,政治思想上也逐渐走向保守。尽管如此,他仍是近代文学革命运动的理论倡导者。在日本期间,他在《饮冰室合集》和《夏威夷游记》中继续推广“诗界革命”,批判了以往那种诗中运用新名词以表新意的做法。同时,他在海外也积极推动君主立宪。

辛亥革命之后,梁启超曾一度加入袁世凯政府,担任司法总长。然而,他后来对袁世凯称帝和张勋复辟等行为进行了严词抨击,并加入了段祺瑞政府。他积极倡导新文化运动,并支持五四运动。他的著作被合编为《饮冰室合集》。

1929年1月19日,梁启超在北京协和医院去世,享年56岁。他的一生都在致力于中国社会的改造,为了民族强盛和国家繁荣,他付出了几乎全部的心血。他的政治主张多变,既有过改良的思想,也有过革命的观念,这体现了他对于国家前途和命运的深深忧虑和不断探索的精神。

目录

自序
论不变法之害
论变法不知本原之害
学校总论
论科举
论学会
论师范
论女学
论幼学
学校余论
论译书
论变法必自平满汉之界始
论金银涨落
论变法后安置守旧大臣之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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