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门张仲村乐堂-佚名

作品简介

元明之际杂剧剧本。简名《村乐堂》。撰人姓名不详。末本。剧写苏州王同知有妻张氏,妾王腊梅。张氏的父亲张仲致仕后在苏州南面的海门修建村乐堂以娱老。王腊梅与都管王六斤私通,欲毒死王同知,将毒药放在汤中,由张氏递与王同知。王同知发现汤中有毒,王腊梅便诬张氏所为。令史张本奉命勘问此案,王同知暗中向张本行贿,要他定张氏罪而释腊梅。张本将贿金封存上交府尹。王同知恐事发累己,去向府尹求情,府尹让他去求张仲出首承认行贿罪名,方能了解此案。王同知与妻张氏往同乐堂去求张仲,张仲因女儿被连累,不得以而应允。于是府尹含混了结此案,只将王腊梅、王六斤定罪。现存主要版本有:脉望馆抄校本,《孤本元明杂剧》据以校印。

作者简介

佚名,也称无名氏,指身份不明或者尚未了解姓名的人。这既可以是用于表述历史、文学、艺术等领域中作品原作者姓名不详的情况,也可以用于日常生活中对某些无法确定身份的人物的代称。

以文学作品为例,很多古代或流传甚广的作品,由于时间久远或传承过程中的信息丢失,原作者的姓名已无从考证,这时就会用“佚名”来标注。比如,一些佛教经典,如《大般若波罗蜜多经》,由于历经千年传承,原译者的身份已经无从知晓,因此只能以“佚名”来标注。

目录

第一折
第二折
楔子
第三折
第四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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