未轩文集-黄仲昭

作品简介

十二卷。《补遗》 二卷。《附录》一卷。明黄仲昭撰。黄仲昭名潜,以字行,号退岩居士,莆田 (今属福建) 人。成化二年 (1466)进士,改庶吉士,授编修。因直谏被杖谪官,弘治初(1488年)起江西提学佥事,旋乞归,以讲学为事,世称未轩先生。有《八闽通志》(已著录)、《未轩文集》、《延平府志》、《邵武府志》等,此集为其门人刘节所编,刻于清雍正十三年(1735),由黄迈琮在嘉靖黄希白刻本基础上,加以增修,另加补遗二卷,重新刊刻行世,凡正文十二卷,补遗二卷,附录一卷。陈田在《明诗纪事》中说《未轩集》十四卷,即是将补遗二卷也计算在内。黄仲昭并不看重诗词创作,他与章懋、庄咏共同遭贬,有“翰林三君子”之称。后章懋、庄咏皆聚徒讲学,而他则刻意于地方史志的撰写,因此虽在诗文创作方面,不及章懋、庄咏著名,但仍别具一格。林瀚在黄仲昭墓志中称其“作为文章,浑厚典重,无艰深聱硗之语。”藏书家徐时栋在《未轩集》题记中也说:“未轩诗质实无华,明之中叶流尚如此,然亦时有佳句。而其题丰园十诗,竟无一二语可以入摘句图也。”由此可见,他的诗文的文学价值并不很高。另外,还有《未轩公文集》不分卷的清抄本行世。

作者简介

黄仲昭是明代的一位闽籍提学官,曾担任江西提学的职位。

提学官是明代设置的一种官职,主要负责监督和管理一方的学政。这一职位在南、北直隶通常由御史担任,而在各省则参用副使或佥事,这些官员隶属于按察司。提学官的全衔通常是“钦差提督学校巡按直隶监察御史”或“钦差提督学校某某等处提刑按察司副使(佥事)”,时人也有称之为“督学”、“提学”、“学臣”、“学使”、“学宪”、“学道”、“学台”、“宗师”等。他们的职责非常重要,不仅掌管理童生入学,还负责考选士子应举和选拔生员充贡,是国家选拔人才的关键人物。

在黄仲昭的时代,提学官拥有升黜之权,意味着他们对于学生的学业成绩和品行有着决定性的影响。黄仲昭作为提学官,他的职责就是发现并培养有才能的学子,为朝廷输送合格的人才。这样的职位在当时社会中具有极高的地位和影响力,体现了明代对教育和文化传承的重视。

目录

提要
卷一
卷二
卷三
卷四
巻五
巻六
巻七
巻八
巻九
巻十
巻十一
巻十二
补遗巻上
补遗巻下
补遗跋
附录

声明:本站所有文章,如无特殊说明或标注,均为本站原创发布。任何个人或组织,在未征得本站同意时,禁止复制、盗用、采集、发布本站内容到任何网站、书籍等各类媒体平台。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,可联系我们进行处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