皇明祖训-朱元璋

作品简介

明太祖朱元璋对后继诸皇帝的训话集,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。据《明史·太祖纪》记载:洪武二十八年(公元1395年)六月,太祖谕群臣曰:“朕起兵至今四十余年,灼见情伪,惩创奸顽,或法外用刑,本非常典。”鉴于此,太祖训导其后继诸皇帝在执法方面要做到“止循《律》(《大明律》)与《大诰》,不许用黥刺、剕(fei,古代砍脚的酷刑)、劓(yi,古代割掉鼻子的酷刑)、阉割之刑。”假设有的大臣不遵上述训导之辞,一意推行《大明律》和《明大诰》之外的酷刑,那么就将用“重典”治其罪,予以严惩。同年九月朱元璋将其以往训导子嗣和大臣之辞,集成《皇明祖训条章》,颁行中外,并庄重地宣布“后世有言更祖制者,以奸臣论”。《皇明祖训》虽曾发挥过巨大的威慑力,也曾使其后继皇帝敬畏遵守,但至明末,其训导之辞逐渐被盛行一时的“例”所取代,“祖训”逐渐为后人所遗忘。

作者简介

朱元璋(1328年10月21日—1398年6月24日),字国瑞,原名朱重八、后改名朱兴宗,出生于濠州(今安徽凤阳)钟离太平乡孤庄村,是中国历史上著名的明朝开国皇帝,年号“洪武”,在位时间为1368年至1398年。

朱元璋出身贫寒,幼时曾为地主放牛,生活极其贫困。16岁时,因家乡遭受饥荒,他入皇觉寺为僧,后因寺院粮食短缺而出外云游化缘,实则四处乞讨,这些经历让他见识了民间疾苦和社会现实,对他的性格和后来的政治决策产生了重要影响。

1352年,25岁的朱元璋加入郭子兴领导的红巾军,反抗元朝统治。他凭借卓越的军事才能和政治智慧,逐步崛起,先后消灭了陈友谅、张士诚等竞争对手,统一了江南地区。1367年,他以“驱逐胡虏,恢复中华”为号召,北伐元朝,并于1368年攻占大都(今北京),结束了元朝在全国的统治,建立了明朝,定都南京(时称应天府)。

朱元璋在位期间,实施了一系列重大改革,包括强化中央集权、废除丞相制度、建立锦衣卫、实行卫所制度、推行重农政策、减免赋税、丈量土地、发展教育以及确立科举制度中的八股文考试形式等。他以严刑峻法著称,通过一系列政治清洗和严惩贪腐来巩固政权,但也因此留下了不少争议。

朱元璋晚年,为确保皇权平稳过渡,进行了精心布局,但其继承安排最终导致了“靖难之役”,其孙朱允炆被其四子朱棣推翻。朱元璋于1398年6月24日去世,享年71岁,谥号“开天行道肇纪立极大圣至神仁文义武俊德成功高皇帝”,庙号太祖,葬于南京明孝陵。

目录

提要

首章
持守
严祭祀
谨出入
慎国政
礼仪
法律
内令
内官
各监官职名
奉天等门官职名
各司官职名
各局库官职名
东宫官
王府官
公主府
凡封爵
凡王府官
凡指挥使司
兵卫
亲王仪仗
营缮
供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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