八闽通志-黄仲昭

作品简介

福建地方志。明陈道修、黄仲昭纂。八十七卷。仲昭,名潜,字以行,人称未轩先生,福建莆田人。成化进士。授编修,官至江西提学佥事。后乞归专事著述。有《未轩集》、 《兴化府志》、 《延平府志》等。八闽,为福建省别称。源于古闽地,因宋设八府、州、军,元分为八路,故名。其在修志问题上,主张发凡立例,“大要以遵国法,极时弊为主。”并认为:志所载当详其所应详,略其所应略,要旁搜博考,凡群之所有,事无巨细,莫不备载。始修于明成化二十年(1485),书成刊行于明弘治三年(1490),翌年又有递修本。为福建省第一部省志。计八十七卷,统十八类四十二目。每一类均按省、府、州、县顺序叙述,体例较为严整,清《四库全书总目提要》评为“于舆地中较为完整”

作者简介

黄仲昭是明代的一位闽籍提学官,曾担任江西提学的职位。

提学官是明代设置的一种官职,主要负责监督和管理一方的学政。这一职位在南、北直隶通常由御史担任,而在各省则参用副使或佥事,这些官员隶属于按察司。提学官的全衔通常是“钦差提督学校巡按直隶监察御史”或“钦差提督学校某某等处提刑按察司副使(佥事)”,时人也有称之为“督学”、“提学”、“学臣”、“学使”、“学宪”、“学道”、“学台”、“宗师”等。他们的职责非常重要,不仅掌管理童生入学,还负责考选士子应举和选拔生员充贡,是国家选拔人才的关键人物。

在黄仲昭的时代,提学官拥有升黜之权,意味着他们对于学生的学业成绩和品行有着决定性的影响。黄仲昭作为提学官,他的职责就是发现并培养有才能的学子,为朝廷输送合格的人才。这样的职位在当时社会中具有极高的地位和影响力,体现了明代对教育和文化传承的重视。

目录


八闽通志序
八闽通志凡例
卷之一
卷之二
卷之三
卷之四
卷之五
卷之六
卷之七
卷之八
卷之九
卷之十
卷之十一
卷之十二
卷之十三
卷之十四
卷之十五
卷之十六
卷之十七
卷之十八
卷之十九
卷之二十
卷之二十一
卷之二十二
卷之二十三
卷之二十四
卷之二十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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