嵩阳石刻集记-叶封

作品简介

二卷。清叶封撰。叶封,字井叔,黄州 (今属湖北省) 人。顺治十六年(1659) 进士,官至工部虞衡司主事。本书乃康熙十二年 (1673) 官登封知县时所编撰。登封 (今属河南省)在嵩山之南。嵩山名胜古迹甚多,有阳城遗址、中岳庙、汉嵩山“三阙”等等。故其所录碑刻,以“嵩阳”为名。此书皆录碑刻全文。有些碑刻,如汉嵩山 “太室神阙铭”、“开母庙石阙铭”、“少室神道石阙铭”以及唐武则天“封圯坛碑”等,欧、赵、洪诸书均失载,而此书却收录了。洪书只载汉魏,欧,赵二录仅止于五代,而此书所录金石有宋、金、元明等朝之碑刻,辨证精博。传本为 “四库全书”本。

作者简介

叶封是明末清初的官员和诗人,字井叔,号慕庐,又号退翁,原籍浙江嘉善,后居湖北黄陂。

叶封生于1623年,卒于1687年,是清顺治十六年的进士。他的官职生涯包括担任过延平府推官、登封知县以及兵马司指挥,最终官至工部主事。在任登封知县期间,他以慎于治狱、不畏权势著称,曾改革当地的夫役征派方法,减轻百姓负担,并恢复嵩阳书院,资助贫困学生。

除了政绩卓著外,叶封还以诗文见长,与当时的文人如田雯、宋华等有诗词往来,其作品被王士祯誉为“十子诗”之一。叶封的诗集包括《慕庐集》、《嵩阳石刻集记》等,他的诗作风格被认为格高韵古,不减古人。晚年,叶封居住在武昌樊湖乡间,以渔钓自娱,著书立说为乐。

叶封的一生体现了明清之际士大夫的典型特点,既有深厚的文学造诣,又有清廉的政治形象,他的生平和作品对后世有一定的影响。

目录

提要
嵩阳石刻集记卷上
嵩阳石刻集记卷下
嵩阳石刻集记纪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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