弈律-王思任

作品简介

围棋著作。明代王思任著。一卷。载明代冯可宾《广百川学海》。王思任字季重,号谑庵。山阴(今浙江绍兴)人。万历二十三年(1595)进士,曾任九江佥事。清兵破南京后,鲁王监国,以王思任为礼部右侍郎,后进尚书。居绍兴,城破绝食而死,有诗文集《王季重十种》。以诙谐之笔调,将明代法律用于弈棋规则,对种种违规行为、不良习气,作抨击讽刺,所定之律“分笞、杖、徒三等,纳赎有差,凡四十二条”。

作者简介

王思任是明代著名的文学家,以其独特的文风影响了后世的文学创作。

以下是关于王思任的具体生平介绍:

个人背景:王思任生于1575年,字季重,号遂东,晚年号谑庵,是浙江山阴(今绍兴)人。他出身于书香门第,少年时即表现出过人的才华和文名。
科举及仕途:他在二十岁中举,二十一岁便进士及第,显示出其早年的学术成就和才华。王思任曾知兴平、当涂、青浦三县,又任袁州推官、九江佥事等职。南京城破后,鲁王监国时,他被任命为礼部右侍郎,后来晋升为尚书。
文学成就:作为文学家,王思任上承徐渭,下启张岱,对小品文的创作产生了深远的影响。张岱对他的文风推崇备至,现代小品文大家周作人也曾对其谐谑手法表示赞叹。他的散文以诙谐幽默著称,善于讽刺时政,其作品被收集在《王季重集》中。
个性与矛盾:尽管王思任在官场上的职位较高,但他与其他官员之间存在一些矛盾。最终,在绍兴城破后,他选择了绝食而死。
综上所述,王思任不仅在政治生涯上取得了一定的成就,更在文学领域留下了深刻的痕迹。他的作品因其独特的风格而受到后世文学家的高度评价,对中国小品文的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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弈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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