孤山再梦-王羌特

作品简介

清王羌特撰。三卷六回。题“渭滨笠夫编次,姑苏游客校集》。羌特字冠卿,号梦醒主人、惊梦主人。十二岁入泮,顺治四年选拔贡,康熙九年授云南顺宁府。书叙江南姑苏梅雨林与万宵娘的婚姻故事。梅生与宵娘去游春时相遇,互相爱慕。经木婆从中帮助,二人得以相见,面订终身。梅生请媒作伐。宵娘之父万钟正拟应允,有白姓各加色者从中破坏,污梅生与宵娘有伤风化,万钟不允婚事。梅生闻变。忧郁成疾。父母以程氏女冒充宵娘与梅生成亲。梅生知情后病愈重。宵娘开始以为梅生轻薄,悲愤而病,经木婆探明真相后,方释怨恨。宵娘病危,向父母表明心意,要求死后不埋葬。父母因怜爱女儿,从其意,将灵柩放在虎丘观音庵殿内。梅生至京师赴试,被选为杭州推官,趁赴任之机回苏州与父母及妻程氏团聚。宵娘托梦给父母及梅生,说将还魂。遂开棺,还魂再生,与梅生完婚,与程氏姊妹相称。梅生赴杭州任职,为官清正,受百姓称颂。梅生遂急流勇退。书属中篇才子佳人小说。明显受戏曲《牡丹亭》、《孤山梦》影响。第一回正文前入话称:“风流一事,可感天地,动鬼神,生者可以死,死者亦可以生。有如《牡丹亭》一本传奇。”有清抄本。未见出版。孙楷第《中国通俗小说书目》不录。

作者简介

王羌特,生于1615年,逝于1680年,字冠卿,号笠夫,是清初时期的人物,籍贯为伏羌(今甘肃省天水市甘谷县)。他自幼展现出非凡的聪明才智,有“奇童”之誉,尤其在文学方面有着深厚的造诣。王羌特在年仅12岁时便已通晓《四书》、《孝经》、《春秋》的大意,并广泛涉猎了《五经》。他的才华不仅限于文学,还擅长书法与吟诗对句,能够出口成章。

清顺治四年(1647年),王羌特通过选拔成为贡生,后来被授予云南顺宁府通判一职,在任上致力于教育事业,振兴文化风气。他还著有一部小说《孤山再梦》,这部作品完成于康熙十五年(1676年),被认为是文学领域中不可多得的作品。

综上所述,王羌特是一位在文学、书法以及地方行政管理上都有所贡献的清代人物,他在促进地方文化发展方面扮演了重要角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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