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品简介
二卷。唐代释道宣撰。《量处轻重仪》作于唐贞观十一年 (637),乾封二年(667)重修。在自序中,详明亡五众物量处轻重。立制听二门,制门分三,谓三衣坐具灌水袋。听门分四,称之为百一诸长粪扫衣,檀越施亡五众物。在明亡五众物中,更张十门。即:制人僧余处不得,封亡者分法不同,同治共财不同,嘱授是非,负愤还否,定物重轻,具德赏劳,分物时节,正分加法,杂明受物。此仪专详断割重轻之条,细明十三之别。即:一、僧伽蓝,二、属僧伽蓝园田果树,三、别房,四、别房物,五、瓶瓮斧釜灯台,六、重物,七、床褥,八、氍毹,九、守僧伽蓝人,十、车舆,十一、澡灌、锡杖、扇,十二、杂作器具,十三、衣钵坐具缄筒。其物品重轻,均依位次就人,使其物用有据,法规遵行。四科条理有:一、局限常住僧物,二、四方常住僧物,三、四方现前僧物,四、当分现前僧物。卷末以仪门作结,依类广释。大意有:一、制令畜物人轻,告明僧人不宜以物质为重;二、制不令畜物人重,说明万法皆空,贵在人修善法;三、听开畜物通轻重,明示以仪之规,分晓畜物轻重,安份守己,听法自便。在收诸类中,以三例分之,即:一、性轻性重,二、事轻事重,三、用轻用重。此仪划清了对待精神与物质的佛家立场和观点,“于是迷悟两开”;规定了成文义理,使“明乎此者,庶可以执物案文”;明示了物品轻重以位就人,使之僧举有据遵行,“足镜规猷”。其具有很大指导作用和深远影响。现有天津刻经处刻本。
作者简介
道宣法师,唐代著名僧人,是中国佛教律宗南山宗的开山祖师,被誉为“律祖”。他俗姓钱,字法遍,关于他的出生地有一说为吴兴长城(今浙江长兴),也有说法是丹徒(今属江苏)。道宣法师出生于隋文帝开皇十六年(公元596年),圆寂于唐高宗乾封元年(公元667年)。
自幼出家的道宣法师,15岁开始在长安日严寺跟随智頵律师学习,16岁正式落发为僧,20岁时在大禅定寺从智首律师受具足戒,并随智首深入研习戒律达十年之久,主要学习《四分律》。他学识渊博,不仅精通律学,也广泛涉猎大乘与小乘佛法,对佛教教义有着深刻的理解和独到的见解。
道宣法师最为人所知的成就是他对佛教戒律的研究与整理,其中最著名的著作是《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钞》,此书标志着汉传佛教律宗思想体系的确立,对后世佛教戒律实践产生了深远影响。他常住终南山的丰德寺,潜心研究和弘扬佛教戒律,因此被尊称为“南山律师”或“南山大师”。
除了律学之外,道宣法师还积极参与佛教文献的编纂工作,著有《大唐内典录》、《广弘明集》、《续高僧传》、《集古今佛道论衡》、《释迦氏谱》等诸多重要佛教文献,对保存和传承佛教历史与教义做出了巨大贡献。他还曾参与玄奘法师的译场工作,负责润文,显示出他在当时佛教界的重要地位和学术影响力。
综上所述,道宣法师不仅是律宗的奠基人,也是唐代佛教史上一位杰出的学者和修行者,对中国乃至东亚佛教发展都有着不可磨灭的影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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